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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关于规范科研项目配套经费使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22 22:32:35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有关单位:

科研项目配套经费是学校为鼓励教师积极承担高层次、高水平的纵向科研项目,按项目到款经费比例下拨给项目主持人,用以围绕该项目开展研究工作的补充科研经费。

今年3月底,学校发布了重新修订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并恢复了已下拨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的继续使用,明确规定了所有科研项目配套经费均按纵向经费管理和使用。但运行一段时间后,发现个别项目不规范和不合理使用配套经费的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为了加强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南昌航空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20143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对科研配套经费的开支范围进一步予以规范。

科研项目配套经费按照《南昌航空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20143月修订)所列纵向科研经费开支范围使用,学校鼓励科研项目配套经费用于实验设备购置、实验室改造、国内学术交流及研究成果出版等方面,同时规定:

1. 设备费可用于购置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通用设备,但开支总额不得超过10000元。

2. 差旅费中可开支部分南昌市内交通费,但每笔市内交通费报销时需对开支情况进行说明,注明使用人、时间、事由。

3. 报销专家咨询费需提供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咨询、鉴定、验收说明材料(包括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及专家姓名及身份证号)。

4. 科研配套经费不能开支国际合作交流费用。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处 计划财务处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