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史,办实事】科研成果审核认定实施“随到随审”
5月27日,科学技术处发布公告,决定实施科研成果审核认定实施“随到随审”。科研成果审核认定的流程从最初的一年一次的集中审核到2020年以前实施的一年两次的集中审核,再到2021年实施的“随到随审”。这种变化的背后突显的是科学技术处对管理流程不断优化的思考、对服务理念不断迭代的进化。
所谓“随到随审”是指科研人员可以在每个自然年的科研成果认定截止日前的任意时间提交科研成果至科研管理系统,科研成果经学院审核后,学院可一月一次定期提交汇总表至科学技术处审核,也可以单篇成表不定期提交至科学技术处审核。
责任编辑:龙艳婷